測量不確定度
簡稱不確定度(uncertainty)
根據所用到的信息,表征賦予被測量量值分散性的非負參數。
注:
1. 測量不確定度包括由系統影響引起的分量,如與修正量和測量標準所賦量值有關的分量及定義的不確定度。有時對估計的系統影響未作修正,而是當作不確定度分量處理。
2. 此參數可以是諸如稱為標準測量不確定度的標準偏差(或其特定倍數),或是說明了包含概率的區間半寬度。
3. 測量不確定度一般由若干分量組成。其中一些分量可根據一系列測量值的統計分布,按測量不確定度的A類評定進行評定,并可用標準差表征。而另一些分量則可根據基于經驗或其他信息所獲得的概率密度函數,按測量不確定度的B類評定進行評定,也用標準偏差表征。
4.通常,對于一組給定的信息,測量不確定度是相應于所賦予被測量的值的。該值的改變將導致相應的不確定度的改變。
5. 本定義是按2008版VIM給出的。而在GUM中的定義是:表征合理地賦予被測量之值的分散性,與測量結果相聯系的參數。